第137节
??如果说卑鄙是我的通行证,只愿那些无耻的形骸,化为我脚下的阶梯。 ??第六章 判官之章(三) ??卡门还是老样子,即便是身着fcps的制服,一样美得惹人注目;那被栗色的斜刘海遮住的额头和眼角,则让她更添几分神秘高冷的气质。 ??是的,这次fcps派来提走兰斯的人,正是卡门,这也是“茶宴”在幕后安排的必然结果。 ??在联邦,没有人比卡门·莫莱诺更了解兰斯,只有她才能紧跟住那个高智商反社会疯子变化无常的思维,并且及时地做出对策。 ??然而,今天,卡门终究是来晚了一步。 ??其实她原本是赶得上的,只是,当她走到警局门口时,柏瑞探长以此案负责人的身份上来和她打了声招呼,并跟她东拉西扯的聊了几句。 ??这尴尬且没有营养的谈话持续了两分钟左右,期间卡门已然隐隐意识到了什么,但出于礼貌和对探长的信任,她没有发作。 ??两分钟后,她终于忍无可忍,推开了探长,并根据墙上的楼层示意图自己找到了羁押室的位置,快速跑了过去。 ??可惜,当她来到羁押室时,发现屋中已是人去楼空;留下来的,只有一些呈喷溅状的血迹、十几个深浅不一的血脚印、以及两条细长的血胎印。 ??站在那儿看了几秒后,卡门迅速就分析出了如下信息: ??一,兰斯是自残的,受伤的是眼睛,离开时他依然戴着手铐、坐着轮椅,并有三个人陪同着。 ??二,在其自残行为发生时,有一个人正坐在他的对面,不出意外的话是在与其交流。 ??三,兰斯自残的动机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免于被fcps的人立刻带走。 ??四,柏瑞探长不但为这两人通风报信,而且为他们的离开争取了时间,还特意安排他们从后门走。 ??五,和兰斯对话的人心理素质尚佳,但依然只是普通人,其步幅显示他是男性,穿着昂贵的名牌皮鞋,身高在一米八左右,体型中等;结合柏瑞探长的行为,此人有大概率是一名试图利用兰斯实现个人事业突破或政治目的的知名律师或检察官。 ??在她想清楚这些并转身时,从后面一路追来的柏瑞探长也刚好赶到。 ??“噢!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儿?”柏瑞自然选择装蒜,他还顺手拉住了一名路过的警员问道,“嘿,刚才关在这儿的犯人到哪儿去了?这些血是怎么回事?” ??对方也是老油条,就算知道探长是明知故问,也不动声色地把事情再说了一遍,并表示兰斯已经被两名警员押上了救护车,正被送往附近的医院。 ??卡门静静的看着这两位把戏演完,在旁沉默不语。 ??片刻后,那名警员离开了,柏瑞双手叉腰,长吁了一口气,露出一个无奈的神色,走到卡门面前道:“呼……抱歉,长官,看来出了点儿小意外。”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卡门却是突然抛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柏瑞被她问得一愣:“呃……您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刚才被你放进去,和兰斯谈话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卡门面无表情的、用顿挫分明的语气,重新问了一遍。 ??虽然她这话里没有任何恐吓的词汇,但她的眼神和气势,以及这话的内容,皆让柏瑞明白了……继续扯谎下去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雷蒙德·福克斯。”两秒后,柏瑞收起了自己的演技,用略显沮丧的口吻回道。 ??“哼……”听到这个名字后,卡门冷笑了一声,“原来如此……首席检察官是吗……” ??卡门和兰斯当年在法学院是同学,她自然也听过雷蒙德的名字,毕竟雷是导师们口中的“正面典型”。 ??“那么……”卡门脸上的笑容很快消逝,仿佛从未出现过,“柏瑞警官,他们去的是哪家医院?” ??…… ??同一时刻,几公里外的一辆救护车上。 ??插爆了自己右眼的兰斯,这会儿正若无其事地坐在轮椅上哼着小曲儿。 ??他的左手被手铐铐在轮椅上,右手则拿着一块医务人员给他的纱布,摁着自己右边的眼眶。 ??至于他那碎掉的眼珠子和那支钢笔,自是早已经从他眼窝里被一同拔出来了;尽管谁都能看出这眼球九成九是不可能再用了,但无论如何他们还是把那两样东西放进了冰盒一并带上。 ??“你这效率不行啊,雷。”看着脸上、衣服上都沾着血,但还在埋头修改协议的雷蒙德,兰斯还不忘用悠然的语气嘲讽道,“万一在我们到医院之前人家就飙车追上来把我们截停了,而你还没把合同弄好,咱可就功亏一篑了哦。” ??“你要是闭上嘴,就帮我了大忙了。”雷蒙德也很急,他头也不抬地盯着平板,紧锣密鼓地修改着一些细则。 ??“要不然……我来吧。”但兰斯还是不依不饶,“你来帮我止血,我一只手也很快就能搞定的。” ??干雷蒙德这一行的,一般只有他们对别人说“你行你上”,但今天他竟然听到了“放着我来”这种要求,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有点屈辱,但他也是真没有心情和时间去还口,干脆就无视兰斯,闷声不吭地继续集中精神做手头的事。 ??然,几分钟后,兰斯那句似乎是随口说出的“万一人家飙车追上来”——成真了。 ??问到了医院地址的卡门一刻也没耽误,当时就回停车场取了车,并往车顶上放了个警笛,一路狂飙着就追了过来。 ??要不是因为路上有点堵,而且兰斯他们乘坐的救护车本身也是不用管红绿灯的,卡门可能会来得更快。 ??就这样,救护车在距离医院急诊大楼仅有五百米的一条路上被卡门截停了。 ??下车后,她理都没理司机,箭步就冲向了救护车的后方,一开后车门就用右手举枪往里瞄准,同时左手亮出证件:“我是fcps欧洲总部副部长卡门·莫莱诺,现在要求你们立即将这名嫌犯移交给我,任何妨碍移交的行为将被视为异常举动,可就地处决。” ??“长官……”纵然年纪比对方大十几岁,但从级别来说雷蒙德还是不如对方,故而得称一声长官,“这名嫌疑人已经……” ??“请你让开,福克斯检察官。”卡门根本不想听对方废话,“不管你在这段时间内和他达成了什么口头协议,根据联邦法特别治安条例19章第4条赋予我的权利,我都可以立即将其废除,并让嫌犯脱离一般的司法程序。” ??“呵……”下一秒,兰斯的笑声传来,“这次你还是慢一步哟,卡门。” ??说话间,兰斯那只被铐着的左手慢慢从卡门的视线死角中抬起了一些。 ??卡门看到,兰斯的手上,此时正拿着一支“打印笔”,笔间夹着一张4a纸;虽然这张纸仍在打印的过程中、只有三分之一被印上了字,但因为打印笔是“由页脚印到页眉”的,所以这张合同底端的签名处最先被印了出来,且已经被签上了雷蒙德和兰斯两人的名字。 ??“长官,我得提醒你一下,你眼前这是一份受到保护的法律文件,而不是单纯的口头协议,你无权破坏或中止。”雷蒙德紧接着就道,“如果你强行将其销毁,根据联邦法第523条a款第19小节的规定,只需要协议双方的口头证词,该合约便可在无实物签名的状态下临时生效,直到我和兰斯先生重新签订书面文件为止。” ??“呵,詹姆斯·兰斯这个名字的民事档案根本不存在,他的签名毫无意义。”卡门的脑子转得也是飞快,立即又找到了一个漏洞,并接道,“另外,他没有指纹,所以也无法按指印;至于‘笔迹’,这家伙无论左右手都能随意模仿别人的笔迹,连我都不知道他真正的笔迹是什么样的,或者说,他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笔迹’都是个问题……综上所述……” ??呲拉—— ??她话说到一半,兰斯的左手突然用力一捏,把那张还没打印完的合同从打印笔上扯了下来,捏成了一团;然后其右手快速丢掉了早已浸透了鲜血的纱布,并抓起了那个纸团,拿到自己嘴边。 ??接着,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中,兰斯十分夸张撅起了嘴唇,深深亲了那纸团一口,还特意发出了“mua~”的一声。 ??亲完之后,他就顺手把那个纸团朝卡门丢了过去。 ??卡门反应神速,右手闪电般收枪,然后在纸团击中自己的脸之前将其稳稳接住了。 ??“看来你也不在乎我再告你一条袭击fcps探员外加性骚扰了是吧?”卡门问道。 ??“签名、指纹、笔迹……都被你否定了。”兰斯笑着回道,“所以我就把掌纹和唇纹交给你咯。” ??听到这儿,卡门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因为她明白……自己找到的漏洞已然被兰斯轻易的解决了。 ??“要是没什么别的事了……”兰斯看她不说话,便又伸手从旁边拿了块干净的纱布,重新捂住自己的伤口,“……能不能让我先去急诊室里抢救一下,再怎么说这失血也有点多了……” ??第七章 祭者之章(四) ??两个月后,我彻底火了,远超我预估地火了。 ??在这两个月里,其实我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击别人,这个“别人”可以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群体、一个阶级、一件事、一系列事、一种现象、一种文化等等等等,只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话题性的,只要是我认为够得上“祭品”标准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舆论战的技巧为自己的攻击行为收尾。 ??当然,我的对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对手很强、很有经验,毕竟煽动网络暴力这种事并不是我的专利;好在我挑选的目标全都是有话柄的、都是本来做人就不干不净的……所以他们终究是有着不可弥补的弱点的。 ??不过话说回来,谁又没有呢? ??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关,就是根本不要当什么公众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际交往——让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晓,让你做过的一切都成为你自己的秘密。 ??否则,终有一天,任何一个坐在屏幕前敲打着键盘的无名氏都可以来攻击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为这世界做出过杰出贡献、留下过宝贵财产的人,也难逃此劫。 ??也只有在他们刚死的时候,你才能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摆出一副缅怀、悲怆和感慨的样子;这个时候,谁要是敢发出一丝丝不同的声音,立刻就会被万人唾骂。 ??而那些悲伤感慨者呢,其实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掏钱去看过那位逝者演的电影,从来没有学习过那位逝者写的科学理论,从来没有读过那位逝者写的文学巨著,甚至仅仅只是知道逝者的名字、连他/她最显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们聚在一起,抒发着廉价的同情和感伤,仿佛这一刻他们也都变得圣洁了、渊博了。 ??但说到底,这些人也没有错,因为这是人性;有些时候,虚荣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无非如此。 ??只是,若干年以后,时间终会洗去那些在死时受到无比尊崇之人的光环,让他们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讹传讹之中成为那些无名氏茶余饭后、评头论足的对象。 ??有点儿扯远了,还是说回我吧。 ??互联网上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个角色。 ??他是一个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一个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一个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简单地说,是个典型、且激进的公知。 ??从我开始扮演这个角色时起,我便已无法再回头。 ??“厉小帆”这个名字,也早已不再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面旗帜,在这面旗帜下,已汇聚了很多的人,他们和大部分民众一样,比起独立、客观地思考问题……他们更愿意去追随一名扛旗者,让别人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去看待各种问题。 ??或者就是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再去思考,然后得出一个类似自我说服般的结论。 ??我,需要这些人,我也喜爱着这些人。 ??他们就像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愚昧村民,高举着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下,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烧死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只是确保他们没烧错人。 ??仰仗着这些民众,我变成了公司里炙手可热的红人,现在别说罗主编了,单位的大领导们对我都得忌惮三分。 ??我现在甚至都不用按时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调查”为名,随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时间;起初我还会象征性地通过邮件通知一下罗主编我今天来不来,后来干脆就连招呼也不打了。至于我写的文章,罗主编自然也不敢再提什么意见,他连半个字都不敢改,更别说退我的稿。 ??说到底……有他、或没有他,待在这个公司、或不在这个公司,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立刻辞职,去当一名独立调查记者,一个所谓的“自媒体人”;这个单位对我而言,本就是一个跳板,现在我已经起飞了,这个跳板要是不碍手碍脚的,我也不介意在这儿多领一份工资,要是妨碍到我,那甩掉它、然后再狠狠去踩上一脚,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关刚过,全国人民都还沉浸在新年的喜庆之中,而我则进了拘留所。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年前,我来到一座三线城市,调查关于当地工业污染和贪腐的一些传闻。 ??几天的时间,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访了很多人,然后,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听闻过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钥匙打开房门以“扫黄”为名进行突击检查的事情,没想到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来时我便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已站满了人,有些人穿着制服、有些没有,甚至有几张我看着挺眼熟的面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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