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审判,被告易慎之
??病房里,面对着两位警方人员,易慎之一直在强调。 ??“楚安然就是凌冉!是来向我复仇的恶鬼! ??“我这身伤就是她弄的,你们去抓她啊—— ??“我的伤就是她弄的,是她啊!!” ??身穿制服的警察板着脸,表情严肃,眼神十分锐利。 ??“我们已经找到那把水果刀,上面只有你的指纹。经专家鉴定,从伤口的用力方向来看,是你自己造成的。” ??“不!不是!是她抓着我的手刺伤我,你们把她抓起来审问,就会知道我没说谎!” ??易慎之努力地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他用手比划着,重现当时的情景。 ??但他的动作十分笨拙,甚至还显得滑稽可笑。 ??审问的警察一板一眼地开口。 ??“你是否承认,是你从南大绑架了受害人。” ??易慎之气炸了。 ??“什么受害人?我才是受害人!你们看看我这一身的伤,我难道伤得还不够重吗? ??“我要告那个女人,我要告她伤害罪!!! ??“律师呢,我要见我的律师!” ??“老实点!”资历较长的警察按住他的肩膀,免得他乱动。 ??易慎之愤懑不已。 ??他从未如此憋屈过。 ??明明是他被刺伤,这些警察不去抓行凶者,一个个的咬着他不放,简直没道理! ??见他一直在顾左右而言他,警察耐心有限,加重了语气。 ??“易慎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你为什么绑架受害人!” ??易慎之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就算我绑架了她,可也没有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你们的眼睛都瞎了吗,她把我伤成这样,你们还要追究什么绑架!” ??“你绑架受害人,利用她勒索霍先生……” ??“律师!我要见律师!!”易慎之打断警方的问讯,狠狠地捶打床板。 ??不管他怎么说,这些警察都揪着那起绑架案。 ??难道他这身伤不比绑架更严重吗? ??他情绪不稳。 ??不一会儿,护士就来了。 ??易慎之的不配合,性质恶劣。 ??那几个负责审讯的警察离开后,就收到消息——身为绑匪,竟然真的要起诉受害人。 ??最可笑的是,还真有律师接这案子。 ??案件有先后。 ??几天后。 ??公审法庭上。 ??易慎之坐在被告席,愤愤不已地怒视着原告席上的凌冉。 ??即便是素颜状态,凌冉的皮肤状态也非常不错。 ??毕竟。 ??人逢喜事精神爽。 ??被告律师发言后,原告律师接上。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审团成员,接下来,请允许我请上被告方人证。” ??被告的人证,就是陈太。 ??她刚才才给被告律师做过人证,证明事发当晚,易慎之给她打电话求救,以此证明凌冉早已逃脱绑架者控制,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伤害。 ??现在原告方也要请上这位人证,这立马引起被告律师的反对。 ??原告律师是业内的金牌律师,从容不迫地向法官说明原因。 ??最终,法官同意了原告律师的请求。 ??陈太第二次坐上证人席。 ??她穿着一套法式竖条纹裙装,由于身形略胖,从远处看,就像一个酒桶。 ??原告律师面朝证人席,开始询问。 ??“证人,请你再次重述当晚的通话内容。” ??陈太一脸不情愿。 ??“刚才不是说过了吗,你们当律师的,记性也太差了吧。” ??“请证人配合。” ??“好吧,我说就是了。那天晚上,我突然接到易慎之的电话,他跟我说……” ??陈太将她记得的内容大致复述,紧接着,原告律师提出一点。 ??“根据证人的证词,通话过程中,被告一开始就强调,是鬼附身,恶鬼寻仇。 ??“并且被告一看咬定,伤害他的是一个名叫‘凌冉’的女人。” ??说着,原告律师转向易慎之。 ??“那么被告,请你当着法官和陪审团成员的面再说一次,伤害你的人,到底是谁。是鬼,还是凌冉?” ??易慎之紧握着拳头,目光直视原告席上的凌冉。 ??他记得律师告诫过他,不能再提什么鬼神之说,这很容易让对方律师钻空子,还会给陪审团留下不好的印象。 ??原告律师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镜片凌厉。 ??镜片后的目光更加犀利如鹰隼。 ??他突然拔高声音,增强气势地追问。 ??“是鬼,还是凌冉。请被告马上回答!” ??在这巨大的压迫力下,易慎之脱口而出。 ??“是凌冉!凌冉伤害的我!” ??原告席上,凌冉的眼中迅速拂过一抹讥讽笑意。 ??易慎之回答完,就看到他的律师正对他挤眉弄眼,仿佛在提醒他什么。 ??但为时已晚。 ??原告律师的目光一扫而过。 ??“法官大人,我有理由怀疑,被告有严重的臆想症。因为,不管是他口中的恶鬼,还是那个叫做‘凌冉’的女人,都是当晚不可能存在的。” ??易慎之这才意识到,他掉进了对方律师的陷阱里。 ??于是,他立马当庭改口。 ??“不,不是凌冉,我说错了,是楚安然,是那边坐着的那个女人,是她!” ??正义的法官严肃提醒,“请被告保持肃静!” ??易慎之立马收敛,而后恶狠狠地瞪着原告律师。 ??那律师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 ??“法官大人,这是凌冉女士的死亡报告证明。请问,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如何会成为被告口中的伤人犯者?” ??易慎之咬牙切齿,“我刚才是口误!” ??原告律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睛,不慌不忙地问。 ??“哦?那就给被告一个改正的机会,请你再说一次,伤害你的是谁。” ??“楚安然!是楚安然!!”这次,易慎之确保万无一失,回答得信誓旦旦,口水都喷了出来。 ??原告律师从容镇定地看向法官和陪审团。 ??“你们也听到了,被告现在又一口咬定是楚安然伤害他。” ??这话极具嘲讽意味。 ??陪审团对易慎之的印象已经大打折扣。 ??这意味着,接下来的陪审团投票,基本不会再偏向易慎之。 ??原告律师继续陈述。 ??“我没记错的话,在这之前,被告的陈述中提到,他是被报复寻仇。 ??“但根据警方的摸排调查,能够肯定,楚安然小姐和被告毫无过节,那么请问,楚小姐有什么理由和动机去伤害被告呢? ??“被告的陈词中,矛盾点颇多啊。” ??说到这儿,原告律师又以强势的态度逼问易慎之。 ??“请问被告,动机是什么?她有什么理由伤害你?楚小姐和你素昧平生,为何要刺伤你?” ??他的言语咄咄逼人,将易慎之逼得脑壳发疼。 ??被告律师立马站起身反对。 ??“反对原告律师对我的辩护人进行精神伤害。” ??法官正义凌然道,“反对无效。” ??原告律师冷着脸,继续逼问易慎之。 ??“动机是什么,理由又是什么,她为什么要伤害你,为什么!” ??易慎之头疼不已。 ??他捂着脑袋,情急之下乱答。 ??“因为她鬼附身!” ??这话一出,被告律师的脸色十分难看。 ??都说了不要提什么鬼附身,他怎么就是记不住。 ??原告席上,凌冉笑意淡淡。 ??紧接着,原告律师出示了一张精神报告鉴定书。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成员,请看。这是被告的精神鉴定报告,据多位专家诊断,被告患有严重的臆想症。这也就是他当晚自残的真相。 ??“没有加害者,没有鬼魂附体,是他自己伤害自己,如果对方律师有异议,可以参考警方提供的伤痕鉴定书,以及凶器上的指纹报告。” ??被告律师刚想要站起来反驳,原告律师接着进行指控。 ??“在这起绑架案中,我的当事人,在身心上遭到了双重伤害。 ??“被告的自残行为,已经对我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同时,被告以伤害罪名诽谤我当事人,严重影响了我当事人的声誉。 ??“我当事人身为帝庭集团的总裁夫人,其声誉与企业形象息息相关……” ??原告律师一席话,又给易慎之安了不少条罪名。 ??几番唇枪舌战下来,被告律师已经哑口无言。 ??到最后陈案结词,易慎之在沉默中爆发了。 ??他突然挣脱警卫的控制,面目狰狞地冲向原告席上的凌冉……